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14日對六安碧桂園二期地塊外線遷移工程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為六安碧桂園二期地塊外線遷移工程,設計由六安城北變出線,引出一路專線至碧桂園自建的中心配電房,線路全線約2.8km,電纜保護管采用6根MPP200管,過農田、河道、道路交口采用拉管,敷設2根YJV22-10KV-3*400mm2電纜,工程主要內容包含設計圖紙范圍內的戶外高壓環網柜安裝、混凝土電纜工井澆筑、高壓電纜敷設、電纜保護管敷設、人行道路面拆除恢復及設備基礎等。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設計單位為六安明都電力咨詢設計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六安市建工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安徽新城電力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工程開工日期為2019年6月19日,竣工日期為2019年11月15日。工程合同價為10720399.79元,結算送審價為9608402.11元,其中暫列金減少1210000.00元,補充協議增加城北村村民土地征收補償款22016.00元,簽證變更增加75986.32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全國2013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安徽2018 《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及其配套的計價文件、計價定額。
2、六安明都電力咨詢設計有限公司的《六安碧桂園二期地塊外線遷移工程》施工圖、竣工圖及本項目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
3、增減工程量執行投標單價。
4、人工工資單價按140元/工日計,稅金按10%計取。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367475.45元。
1、施工工程中經設計變更,壽春路與解放路電纜保護管移位施工,拉管增加50m,排管減少105米,結算送審為不增加和減少造價,經審核計算后審減33575.16元。
2、經現場測量合同清單內沿淠河路及壽春路段排管工程量減少67.3m,相應溝槽土方、排管基礎、開挖恢復人行道路面等工程量減少,審減71864.83元。
3、合同清單內電力電纜YJV22-10KV-3*400mm2工程量核減194.4m,審減131463.00元。
4、合同清單內電纜標示樁工程量核減114個,審減16750.02元。
5、合同清單內鋪種草皮實際未施工,其它零星項目工程量調整及相應措施費、規費、稅金調整,審減16364.26元。
6、稅金調整:本項目投標稅率為10%,實際支付工程款稅率為9%,稅率調整扣減合計97458.18元。
四、審核結果
六安碧桂園二期地塊外線遷移工程結算送審價9608402.11元,審定價9240926.66元(審減367475.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