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市建設投資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2日對南屏苑超市防水改造工程進行了預算審核,審核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為南屏苑超市防水改造工程,本項目位于南屏苑超市內。本次工程主要內容為屋頂新建防水、水泥找平層、水泥砂漿保護層等;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國有資產管理運營公司,編制單位為安徽方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預算送審價為42,368.93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2018版);
2、《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共用冊)》(2018版);
3、《安徽省建筑工程計價定額》(2018版);
4、《安徽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定額》(2018版);
5、材料價格執行《六安建設工程造價》2020年第11期信息價(不含稅價)中六安市區材料價格,信息價沒有的材料調查市場詢價計入;
6、人工工資按照140元/工日;
7、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稅率按9%計算。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審減部分金額合計468.99元。
1、由于垃圾外運、水泥砂漿屋面找平層、水泥砂漿保護層信息價及定額調整,導致費用變化,送審金額18,292.27元,審定金額18,029.96元,審減262.31元;
2、綜合上述增加內容,措施費、規費、稅金等審減206.68元。
四、審核結果
南屏苑超市防水改造工程,預算送審價42,368.93元,審定價41,899.94元(審減468.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