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5日,我公司組織審核組對毛坦廠公路巡邏民警中隊執法辦案用房場地高壓線遷移工程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為毛坦廠公路巡邏民警中隊執法辦案用房場地高壓線遷移工程,主要包括3根電桿及配套拉線安裝工程。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施工單位為六安澤銘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開工日期2018年8月20日,竣工日期2018年9月24日。
合同價款24347.01元,結算送審價24347.01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安徽2013 《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及其配套的計價文件、消耗量定額;工程消耗量執行2018《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公用冊、建筑分冊、安裝分冊,相關圖集及規范。
2、達實電力建設有限公司設計的施工圖紙。
3、施工合同、招標文件。
4、人工工資按照140元/工日。
5、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稅率按9%計算。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126.07元。
1、核減瓷瓶4個,審減113.92元。
2、其他零星及相關聯的措施費、稅金共計審減12.15元。
四、審核結果及建議
毛坦廠公路巡邏民警中隊執法辦案用房場地高壓線遷移工程結算送審價24347.01元,審定價24220.94元(審減126.07元)。
建議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和六安澤銘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24220.94元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