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投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組于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0月30日對皖西大道與龍河路交叉口南側北側路燈分支箱工程結算進行審核,審核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位于皖西大道與龍河路交叉口南側北側。工程主要內容為敷設高壓電纜15米,低壓電纜5米,拆裝水泥桿2根,拆除油變1臺,拆裝計量箱1臺。計量箱基礎一座,環網柜基礎一座,水泥桿基礎1座,電纜井2座等。建設單位為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設計單位為六安明都電力咨詢設計有限公司。本工程是根據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重點工程的桿線遷移、路燈下火等工程造價審計問題的專題會議紀要》(2013年第21號),由項目管理單位以委托函的形式由供電施工單位進行施工,驗收合格且審計完成后,簽訂合同。供電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合同和審計報告申請支付工程款。開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竣工日期2018年2月1日。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施工單位編制的結算書,設計院設計圖紙;
2、會議紀要、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
3、現場踏勘記錄;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12,148.3元。
1、電纜保護管單價審減1,698.6元;
2、低壓電纜YJV22-1-4*25工程量審減672.26元;
3、挖溝槽土方工程量審減447.98元;
4、設計費不計取,審減2,643.18元;
5、其它項目、規費、稅金等調整,審減1,235.65元;
6、根據相關文件,本工程應執行相應下浮規定,審減5,331.57元。
7、審減額超過10%,扣減審計費119.06元。
四、審核結果
皖西大道與龍河路交叉口南側北側路燈分支箱工程結算送審價61,380.41元,審定價49,232.11元(審減12,148.3元)。
建議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與六安明都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49,232.11元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