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jiān)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fā)〔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guī)定,我公司組織審核組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7月18日對六安市2015年城市綠道工程建設項目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項目主要施工內容包括在城市公園內增加標志標線、展示牌、座椅及部分破損路面修復等。工程開工日期為2016年2月23日,竣工日期為2016年7月19日。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設計單位為六安市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施工單位為六安市銘誠市政建設有限公司。
合同價款為214086.89元,合同內減少19701.23元,結算送審價為194385.66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DBJ34/T-206-2005;
2、2005年《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安徽省建設工程清單計價費用定額》;
3、施工圖設計文件;
4、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標文件及工程簽證;
5、人工費按68元/工日計取,稅金為3.539%。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21370.97元。
1、綠道邊緣線工程量扣減149.8m,合計調減441.91元。
2、地面綠道標識工程量扣減9個,合計調減65.34元。
3、地面自行車標識工程量扣減9個,合計調減271.17元。
4、壓花混凝土面層破損修復工程量扣減5.65m2,合計調減1892.79元。
5、扣減其它項目費18000.00元。
6、關聯稅費減699.76元。
四、審核結果及建議
六安市2015年城市綠道工程建設項目,結算送審價194385.66元,審定價172976.04元(審減21370.97元,扣減38.65元)。
扣減施工單位審減率超10%部分咨詢費38.65元。
建議六安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和六安市銘誠市政建設有限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172976.04元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