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25日對六安清水河畔小區二期坡道入口雨棚工程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六安市清水河畔小區二期坡道入口雨棚工程位于六安市清水河畔二期小區內,工程內容包括新建非機動車入口雨棚、室外樓梯入口雨棚、機動車出入口雨棚,結構為門式鋼架結構,圍護為8+1.52pvb+8鋼化夾膠玻璃。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金安區安置房建設服務中心,設計單位為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黑龍江邦孚德建設有限公司,工程開工日期2019年1月20日,竣工日期2019年2月26日,合同價為1350003.79元,合同外增加90666.70元,結算送審價為1440670.49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全國2013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安徽2018 《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及其配套的計價文件、消耗量定額;工程消耗量執行2018《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建筑、裝飾分冊;
2、工程取費執行2018《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費用定額。
3、六安市清水河畔小區二期坡道入口雨棚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投標文件、招標文件等。
4、工程實施中新增的項目參考報價清單中類似項目單價結算。
5、材料價格執行投標價。
6、人工工資按140元/工日計。
7、稅金按9%計算。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118843.67 元。
1.合同外增加工程核減20962.21元。
(1)室外樓梯入口鋼結構鋼化夾膠玻璃天棚(平面)工程量扣減53.89m2,審減14453.30元:(2)非機動車坡道入口鋼結構鋼化夾膠玻璃天棚(側面)工程量扣減13.84m2,審減4085.29元;(3)措施費及規費、稅金等核減2423.62元。
2.合同內工程核減85754.61元:
(1)非機動車坡道入口鋼結構鋼化夾膠玻璃天棚(平面)工程量扣減107.78m2,審減76902.11元:(2)措施費及規費、稅金等核減 8852.50元。
3.本工程實際支付進度款108萬元,稅率由10%調整為9%,扣減12126.85元。
四、審核結果及建議
六安市清水河畔小區二期坡道入口雨棚工程結算送審價1440670.49元,審定價1321826.82元(審減118843.67元)。
建議六安金安區安置房建設服務中心與黑龍江邦孚德建設有限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1321826.82元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