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受六安城市建設投資集團委托,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于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對石寶山陵園福惠區三期項目進行了預算審核,審核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為石寶山陵園福惠區三期項目,本項目位于石寶山陵園。本次工程主要內容為場內土方工程、新建園路、新建墓位、雨水管道、磚砌集水井、場內綠化等;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石寶山陵園開發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為安徽潤都園林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單位為安徽新宏工程造價有限公司,送審預算金額為793,841.24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安徽潤都園林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石寶山陵園福惠區三期項目》圖紙;
2、《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2018版);
3、《安徽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2018版);
4、《安徽省園林綠化工程計價定額》(2018版);
5、工程取費執行《安徽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2018版);
6、材料價格執行《六安建設工程造價》2020年第6期信息價(不含稅價),信息價沒有的材料單價按市場詢價計入;
7、人工工資按照140元/工日計入;
8、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9、稅率按9%計算。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審減部分金額合8,720.14元。
(1)、將溝槽土方由人工挖土方調整為機械挖土方,導致費用變化,送審金額915.76元,審定金額64.54元,審減851.22元;
(2)、因塑料管工程量核減,導致費用變化,送審金額5,300.94元,審定金額5,242.48元,審減58.46元;
(3)、因磚砌雨水口定額工程量調整,導致費用變化,送審金額13,517.10元,審定金額11,234.35元,審減2,282.75元;
(4)、將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中的壓路機去除,導致費用變化,送審金額9,571.12元,審定金額5,788.56元,審減3,782.56元;
(5)、經審核,將措施項目中的二次搬運費和趕工措施費予以扣除,審減900.38元;
(6)、綜合上述減少內容,措施費、規費、稅金等審減844.77元。
(二)審增部分金額合計7,176.12元。
(1)、因回填方工程量核增,導致費用變化,送審金額225.44元,審定金額276.33元,審增50.89元;
(2)、因挖土方工程量核增和園路鋪裝定額調整,導致費用變化,送審金額53,920.31元,審定金額56,629.58元,審增2,709.27元;
(3)、新增種植土回填子項,審增1,352.50元;
(4)、因墓碑安裝定額工程量調整,導致費用變化,送審金額624,413.63元,審定金額625,862.49元,審增1,448.86元;
(5)、綜合上述增加內容,措施費、規費、稅金等審增共計1,614.60元。
四、審核結果
石寶山陵園福惠區三期項目, 送審預算金額為793,841.24元,審定預算金額為792,297.22元(其中審減金額為8,720.14元,審增金額為7,176.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