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8日,我公司組織審核小組對解放北路給水管網改造工程(污水處理廠管涵段—壽春路口)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工程為解放北路給水管網改造工程(污水處理廠管涵段—壽春路口),施工內容包括:給水管道拆除安裝、閥門安裝、管道包封、砌筑井、挖填土方等。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施工單位為六安市供水工程公司。開工日期2017年9月5日,竣工日期2017年12月4日。
合同價款514805元,結算送審價570383.93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全國2013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安徽2018 《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及其配套的計價文件、消耗量定額;工程消耗量執行2018《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公用冊、建筑分冊、安裝分冊,相關圖集及規范。
2、建設單位提供的技術方案圖紙及設備材料表。
3、施工合同、重點工程會議紀要(2015年第2號)。
4、人工工資按照140元/工日。
5、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造價〔2019〕7號《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稅率按9%計算。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199169.92元。
1、DN400給水球墨鑄鐵管工程量核減52m,審減24274元。
2、DN400給水鋼管工程量核減18m,審減9965.16元。
3、DN200給水球墨鑄鐵管工程量核減15m,審減4214.55元。
4、PPR給水管DN50管工程量核減24m,審減1700.88元。
5、混凝土管道包封工程量核減21.5m3,審減10418.26元。
6、拆除瀝青路面工程量核減42.4m2,審減1208.8元。
7、拆除砼路面及恢復工程量核減139.05m2,審減35616.27元。
8、拆除及恢復人行道工程量核減160m2,審減10440元。
9、土方工程量核減312.48m3,審減8018.5元。
10、核減勘察設計費,審減12131.61元。
11、其他零星項目、相關聯的費用及稅金,審減32684.2元。
12、依據合同約定,預算審定價下浮5%作為最高限價,最高限價下浮5%作為合同價,結算送審價按預算審定價報送,故結算審定價同比例下浮,審減40921.89元。
13、調整稅金,增值稅11%調整為9%,審減7575.8元
四、審核結果
解放北路給水管網改造工程(污水處理廠管涵段—壽春路口)結算送審價570383.93元,審定價368796.41元(審減199169.92元,扣減2417.6元)。
扣減施工單位審減率超10%部分審核咨詢費2417.6元。
建議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和六安市供水工程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368796.41元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