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考評目的及原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公司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公正、客觀地評價部門和員工的工作業績及德才表現,激勵全體員工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根據《六安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工作重點圍繞“融資、投資、經營”職能要求,以各部門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客觀、公正、公開、公平為原則,以德、能、勤、績、廉為基本內容,采取群眾評議和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法,對全體員工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
第三條 為公司兌現員工薪酬、崗位調整、晉升、辭退等重要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公正、客觀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組織實施
第四條 公司年度綜合考評工作由公司黨委會確定年度工作考評領導小組具體實施,考評小組組長由黨委班子成員擔任,成員由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修改公司考評辦法,報公司黨委會議研究通過;
二、負責組織公司年度綜合考評工作,為公司黨委會議研究確定考核結果提供依據;
三、上報、公布考評結果;
四、協調解決考評工作中遇到的相關問題。
第三章 考評范圍
第五條 公司各部門及中層以下(包括中層)所有人員,但以下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臨時聘用人員。
3、全年累計出勤不滿6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
第四章 考評等次
第六條 年度考評分部門和員工兩個層次,部門考評設年度“先進部門”評選,員工(含部門負責人)綜合考評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第七條 “先進部門”的評選比例為15%,按公司目前部門設置,年度“先進部門”評選名額為2個。
第八條 優秀員工評選比例為15%,確定8名員工為優秀等次(其中優秀部門經理2名、優秀員工6名)。
第九條 公司直建工程合格項目現場責任人和現場技術負責人評選,根據項目完成情況,經公司黨委會研究決定兌現崗位責任薪酬。
第五章 考評內容和標準
第十條 先進部門評選從“團結協作、服務意識、工作業績、管理機制、廉潔自律”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考評,重點考評工作實績,采取先述職后打分的辦法。
團結協作:主要考評部門團結協作精神。
服務意識:主要考評部門大局意識、服務意識。
工作業績:主要考評部門全年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管理機制:主要考評部門對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和部門內部管理情況。
廉潔自律:主要考評部門廉政教育活動開展和風險防控情況。
團結協作、服務意識、工作業績、管理機制、廉潔自律分別占綜合考評成績的比例為20%、20%、30%、20%、10%,滿分為100分。
第十一條 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對員工進行綜合考評,重點考評工作實績,采取先述職后打分的辦法。
德:主要考評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評業務能力、創新能力以及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評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評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廉:主要考評廉潔自律、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情況。
德、能、勤、績、廉分別占綜合考評成績的比例為20%、10%、20%、40%、10%,滿分為100分。
第六章 考評方法和程序
第十二條 年度綜合考評實行“三公開一監督”制度,即參加考評人員、考評過程、考評結果公開,接受全體員工監督。
第十三條 年度綜合考評的基本程序是:
1、召開年度工作測評大會。公司領導層,全體人員參加。
2、部門述職(10分鐘以內),個人述職(5分鐘以內)。
3、根據部門、個人崗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定量測評出相應的分值。打分比例按4:3:3執行,公司領導層打分占40%,部門管理人員打分占30%,員工互評分占30%,統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統計綜合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公司黨委會議根據測評結果,研究確定本年度先進部門和員工綜合考評優秀、合格以及不合格等次。
第七章 考評結果運用
第十三條 考評結果作為員工薪酬兌現、崗位調整、職級升降、考評辭退等重要依據。
1、考評結果為先進部門、優秀員工的,兌現年度績效工資,頒發獎牌和榮譽證書,在總經理獎勵基金中給予一定獎勵、優先安排外出考察學習,考評結果作為晉升依據之一。
2、考評結果為合格者,兌現年度績效工資。
3、考評結果為不合格者,扣發年度績效工資。個人寫出書面認識,查找工作中存在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領導約其談話。連續二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四條 考評辦法中未盡事宜,由公司黨委會研究決定。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用于2011年度公司部門及員工綜合考核。2010年度公司員工綜合考評辦法同時廢止。